常見問題
Q&A
您需要符合下列兩項資格:
- 符合文化禮金適用的消費類別及範圍,包含: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類、視聽娛樂類、圖書類及文創工藝類,並且以「國內藝文產業」、「實體場域消費」為原則。
-
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- 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。
- 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。
- 無第一款、第二款登記而有稅籍登記者。
- 有實際從事藝文相關交易之自然人。
- 在博物館、地方文化館、社區營造場域、文資保存及活化經營場域、音樂展演空間、藝文展演空間、畫廊及其他藝文活動場域,所販售的門票、活動票券、週邊商品及服務等。
- 售票系統販售的表演藝術、展覽、文化體驗的門票、活動票券、週邊商品等。
- 街頭藝人於開放展演場地的展演及創作亦可適用。
- 其中,文化禮金適用於音樂展演空間的範圍,以國內藝人演出所販售的門票、活動票券、週邊商品及服務為主。
- 電影院(包含現場及網路售票)的國產電影片票券、週邊商品等。
- 唱片行、樂器行販售的音樂與影片光碟片、樂器、樂譜等商品。
- 指於售票系統之實體門市或線上平臺販售之本國流行音樂、影展及相關藝文體驗活動之票劵、週邊商品。
- 包含書店、出版業及相關圖書銷售據點、展售活動(皆須有實體場域)販售的實體圖書、雜誌、報紙零售或訂閱服務等。但不包含便利商店、百貨、超市、量販店,以及以文具、3C、禮品、生活雜貨等其他商品為主要銷售項目者(例如文具批發廣場、生活百貨、嬰幼兒用品店等)。
- 在偏遠地區方面,考量藝文消費場所較少,複合式經營的圖書銷售據點(例如有賣書的文具行),也可納入為藝文消費點,但仍以用於藝文消費折抵為原則。
-
上開偏遠地區,以下列定義為準:
- 依《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》第二條第十二款規定,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一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或距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在地七‧五公里以上之離島。
- 由中央主管機關依《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》核定之偏遠地區學校所在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清單請詳申請應備文件。
- 文創園區及聚落、文創展會及市集販售的商品及服務。
- 實際從事文創及工藝產品創作、展示及銷售的實體門市所販售的商品及服務。
- 申請採線上辦理,您只要在文化禮金平台,輸入店家基本資料、銀行帳戶(需為負責人或是店家名稱),並檢附應備文件,經文化部審核通過,即可成為合作藝文消費點。
- 若您為 109、110 年藝 FUN 券店家,本部已另以電郵通知調查參與意願,並優先保留您的合作藝文消費點資格,但是否符合適用範圍,仍須經本部依您目前的實際營運情形進行確認。
包含共通性文件、各類別應檢附文件:
-
共通性文件:
- 藝文工作者或公司負責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。
- )屬於「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」、「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」、「稅籍登記者」之證明文件。
- 各類別應檢附文件請詳申請應備文件。
- 連鎖藝文消費點如果各個分店或分公司有個別統編,或是會計帳務為獨立結算時,建議依個別統編個別申請。
- 如果各個藝文消費點是只有一個統編的話,就用一個統編申請即可,系統上線後再分別設定分店子帳號。
- 文化禮金等同現金,請比照原方式開立等值發票。
- 若民眾購買商品為 800 元,其中 200 元使用文化禮金,600 元以現金支付,請店家開立 800 元發票。若藝文消費點已申請為免用統一發票,收到文化禮金後,無需開立收據或發票給民眾。
- 方式一:請至文化禮金平台列印店家 QRCODE,製成立牌並放置於櫃台供民眾掃描。
- 方式二:由民眾主動出示 QRCODE,讓藝文消費點以文化禮金 APP 掃描。
- 使用持文化禮金買賣交易衍生之退、換貨,依照藝文消費點的規定辦理。但以不退還現金為原則。
- 退票時若超過文化禮金使用效期,文化禮金無法再退還給民眾。請各藝文消費點提供換票或其他替代方式,以維護民眾權益。
- 為鼓勵青年至獨立書店購書消費,本部針對獨立書店(非連鎖且獨立經營之實體書店)加碼購書點數,16-22歲青年每人每年度加贈上限為600點,13-15歲青少年每人每年度加贈上限為300點。
- 獨立書店為在地、尤其非都會地區之重要的閱讀推廣、藝文體驗場所,甚至肩負偏遠地區藝文主要資訊、體驗、交流功能,故更需要政府培力支持。
- 為鼓勵青年欣賞表演藝術,本部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、各縣市政府文化中心、演藝廳等場館以及表演團體共同規劃,以青年易於入手的價格,推動青年專屬的表演藝術優惠方案。
- 優惠方案包含劃定視線優良區域之「青年席位」,以及可自由選位之「五折自由座」,提供青年選擇喜好的觀戲角度。
- 您可以從文化幣APP「青年席位」查看節目資訊,「點我購票」連結至售票平臺查看各演出座位、售價並購買。
- 購買青年席位每張票券須至少以文化幣折抵100點(含)以上,購買張數無限制。
- 青年席位票券限文化幣領用年齡對象使用,請憑身分證、健保卡等有效證件入場。
- 使用文化幣消費每滿200點立即抽獎,抽獎次數不限,結果將於系統馬上呈現並立即可用。
- 如當日有退貨紀錄(不限金額),在退貨交易當日23:59前,無法參加抽獎且不具得獎資格。
- 已領取文化禮金的青年,只要邀請2名新朋友成功領取文化禮金,即可獲贈30點,之後每成功邀請1名朋友,即可再多獲得10點,回饋無上限。
- 從文化幣APP「我的帳戶」左上方點選「會員條碼」,即可分享自己的邀請碼,收到邀請的對象須於領取文化禮金畫面輸入邀請碼,並完成領取後,邀請者即可於隔週一獲得回饋。
- 活動辦法:
- 「邀請人」:提供他人自己專屬會員邀請碼者;「被邀請人」:透過他人提供之專屬邀請碼,首次領取文化禮金者(如被邀請人曾領過文化禮金,即便輸入邀請碼領取當年度文化禮金,亦無法符合回饋資格)。
- 「邀請人」與「被邀請人」不得為同一人,且邀請人本身需已成功當年度領取文化禮金,始符合活動資格。
- 每一個文化幣會員僅能成為「被邀請人」一次,「邀請人」身分則無推薦次數限制。
- 每週成功邀請新朋友完成文化幣APP會員註冊並領取文化禮金,符合活動條件,將於隔週週一收到回饋文化幣。
- 回饋時邀請人及被邀請人之文化幣會員資格需為已註冊且開通狀態,若回饋時有文化幣會員已註銷、強制停用、刪除等或其它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,無法完成贈送,視同放棄回饋資格;回饋文化幣將發送到「邀請人」文化幣帳戶,以系統撈取贈送名單當下為準,實際回饋時間依系統為準。
- 若使用文化幣APP參加上述活動並達活動條件,即表示同意授權文化部提供包含但不限於姓名、手機號碼及文化幣會員帳號等必要資訊予相關廠商使用,以便發放回饋文化幣。
- 若涉及不當得利及非法行為者,文化部有排除其參與活動及回饋資格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利。
- 文化部保有活動解釋、修改、調整及終止等相關權利,詳細辦法、變更事項或未盡事宜以文化幣官網公告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