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Q&A
您需要符合下列兩項資格:
- 符合成年禮金適用的消費類別及範圍,包含: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類、視聽娛樂類、圖書類及文創工藝類,並且以「國內藝文產業」、「實體場域消費」為原則。
-
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- 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。
- 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。
- 無第一款、第二款登記而有稅籍登記者。
- 有實際從事藝文相關交易之自然人。
- 在博物館、地方文化館、社區營造場域、文資保存及活化經營場域、音樂展演空間、藝文展演空間、畫廊及其他藝文活動場域,所販售的門票、活動票券、週邊商品及服務等。
- 售票系統販售的表演藝術、展覽、文化體驗的門票、活動票券、週邊商品等。
- 街頭藝人於開放展演場地的展演及創作亦可適用。
- 其中,成年禮金適用於音樂展演空間的範圍,以國內藝人演出所販售的門票、活動票券、週邊商品及服務為主。
- 電影院(包含現場及網路售票)的國產電影片票券、週邊商品等。
- 唱片行、樂器行販售的音樂與影片光碟片、樂器、樂譜等商品。
- 指於售票系統之實體門市或線上平臺販售之本國流行音樂、影展及相關藝文體驗活動之票劵、週邊商品。
- 包含書店、出版業及相關圖書銷售據點、展售活動(皆須有實體場域)販售的實體圖書、雜誌、報紙零售或訂閱服務等。但不包含便利商店、百貨、超市、量販店,以及以文具、3C、禮品、生活雜貨等其他商品為主要銷售項目者(例如文具批發廣場、生活百貨、嬰幼兒用品店等)。
- 在偏遠地區方面,考量藝文消費場所較少,複合式經營的圖書銷售據點(例如有賣書的文具行),也可納入為藝文消費點,但仍以用於藝文消費折抵為原則。
-
上開偏遠地區,以下列定義為準:
- 依《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》第二條第十二款規定,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一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或距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在地七‧五公里以上之離島。
- 由中央主管機關依《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》核定之偏遠地區學校所在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清單請詳申請應備文件。
- 文創園區及聚落、文創展會及市集販售的商品及服務。
- 實際從事文創及工藝產品創作、展示及銷售的實體門市所販售的商品及服務。
- 申請採線上辦理,您只要在成年禮金平台,輸入店家基本資料、銀行帳戶(需為負責人或是店家名稱),並檢附應備文件,經文化部審核通過,即可成為合作藝文消費點。
- 若您為 109、110 年藝 FUN 券店家,本部已另以電郵通知調查參與意願,並優先保留您的合作藝文消費點資格,但是否符合適用範圍,仍須經本部依您目前的實際營運情形進行確認。
包含共通性文件、各類別應檢附文件:
-
共通性文件:
- 藝文工作者或公司負責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。
- )屬於「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」、「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」、「稅籍登記者」之證明文件。
- 各類別應檢附文件請詳申請應備文件。
- 連鎖藝文消費點如果各個分店或分公司有個別統編,或是會計帳務為獨立結算時,建議依個別統編個別申請。
- 如果各個藝文消費點是只有一個統編的話,就用一個統編申請即可,系統上線後再分別設定分店子帳號。
- 成年禮金等同現金,請比照原方式開立等值發票。
- 若民眾購買商品為 800 元,其中 200 元使用成年禮金,600 元以現金支付,請店家開立 800 元發票。若藝文消費點已申請為免用統一發票,收到成年禮金後,無需開立收據或發票給民眾。
- 方式一:請至成年禮金平台列印店家 QRCODE,製成立牌並放置於櫃台供民眾掃描。
- 方式二:由民眾主動出示 QRCODE,讓藝文消費點以成年禮金 APP 掃描。
- 使用持成年禮金買賣交易衍生之退、換貨,依照藝文消費點的規定辦理。但以不退還現金為原則。
- 退票時若超過成年禮金使用效期,成年禮金無法再退還給民眾。請各藝文消費點提供換票或其他替代方式,以維護民眾權益。
您需要符合下列兩項資格,即可申請:
- 符合文化成年禮金適用的消費類別及範圍,包含: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類、視聽娛樂類、圖書類(書店及出版業)及文創工藝類,並且以「國內藝文產業」、「實體場域消費」為原則。
-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- 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。
- 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。
- 無第一款、第二款登記而有稅籍登記者。
- 有實際從事藝文相關交易之自然人。
- 申請程序如下:申請採線上辦理,您只要在藝文消費點平台(https://stcp.moc.gov.tw),輸入藝文消費點基本資料、銀行帳戶(需為負責人或是藝文消費點名稱),並檢附應備文件,經文化部審核通過,即可成為合作藝文消費點。
包含共通性文件、各類別應檢附文件:
- 共通性文件:
- 藝文工作者或公司負責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。
- 屬於「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」、「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」、「稅籍登記者」之證明文件。
- 各類別應檢附文件請詳申請應備文件。
- 若藝文消費點只有單店一個統編的話,請以該統編申請即可。
- 若為連鎖藝文消費點,如果各個分店或分公司有個別統編,或會計帳務為獨立結算時,建議依個別統編個別申請,由各分店自行管理帳務。
- 若為連鎖藝文消費點,如果各個分店或分公司有個別統編,總公司希望管理各分公司帳務資料,請以總公司統編申請,並在系統內勾選有分店,並分別設定分店子帳號及分店帳戶資料。
- 可以。文創展會及市集請由主辦單位造冊並統一向文化部(cashgift3@moc.gov.tw)提出申請,經本部審核過後,即會通知各攤主開通帳號。申請格式請詳 市集展會造冊名單,如有填寫問題,請洽客服人員。
- 請提供共通性文件及委託契約、營運承攬契約、場地租約或營運事實證明資料、活動DM擇一。
- 為利設定系統帳號,建議於市集/展會開始前三週提出申請。
- 若有疑問,請於週一~五上班時間,洽詢(02)8512-6562 黃先生。
- 只要是販售表演藝術、展覽、電影、影展、本國流行音樂、影展及文化體驗活動相關票券之電商平台皆可申請,並需要與文化幣平台完成系統介接。
- 本部已將API文件放在文化幣官網,若有系統介接需求,歡迎洽客服聯繫:
- 電話:0809-081-806 (服務時間每日10:00~20:00)
- 信箱:cp.service@tradevan.com.tw
- 可以。本部已將API文件放在文化幣官網。
- 若有系統介接需求,歡迎洽客服聯繫
- 可以加碼購書點數的藝文消費點包含「非連鎖且獨立經營的實體書店」;另考量偏遠地區藝文消費場所較少,「偏遠地區非連鎖圖書銷售據點」(例如圖書文具行),因負擔實質在地圖書據點功能,故亦一併納入。
- 「非連鎖且獨立經營」以具單獨稅籍登記且無2家以上相同品牌名稱(識別系統)之門市(含加盟店)為認定標準。
- 符合以上資格的業者,可於文化成年禮金平臺(https://stcp.moc.gov.tw)申請加入為藝文消費點,類別請選擇「圖書類」中的「非連鎖書店或偏遠地區非連鎖圖書銷售據點」,提供營運事實證明文件及財政部稅籍登記資料查詢結果(查詢網址: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online-service/publicity-inquiry),通過本部審核及銀行驗證後便可納入。
- 上開偏遠地區,以下列定義為準(符合其中一項即可),惟主管機關仍得基於實況裁量:
- 依《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》第二條第十二款規定,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一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或距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在地七‧五公里以上之離島。
- 由中央主管機關依《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》核定之偏遠地區學校所在之鄉(鎮、市、區),清單詳見文化成年禮金申請應備文件。
方式一:請至藝文消費點平臺列印QRCODE,製成立牌並放置於櫃台供民眾掃描。
方式二:由民眾主動出示QRCODE,由藝文消費點以文化幣APP掃描。
- 文化成年禮金等同現金,請比照原方式開立等值發票或收據。
- 若民眾購買商品為 800 元,其中200元使用文化成年禮金,600 元以現金支付,請藝文消費點開立 800 元發票或收據。
- 若藝文消費點已申請免用統一發票,收到文化成年禮金後,可開立收據給民眾。
- 藝文消費點平台具有退還文化成年禮金服務,經系統與藝文消費點確認退貨成立後,文化成年禮金即會退還給民眾。
- 處理流程如下:
- 請民眾先到「我的帳戶」-「消費明細」,選找到欲退還的交易並選擇「我要退貨」,並將QRCode出示給您掃描,即可完成退還。
- 如果民眾是列印紙本的QRCode,請民眾出示QRCode出示給您掃描,即可完成退還。
- 使用持文化成年禮金買賣交易衍生之退、換貨,依照藝文消費點的規定辦理。但以不退還現金為原則。
- 退票時若超過文化成年禮金使用效期,文化成年禮金無法再退還給民眾。請各藝文消費點提供換票或其他替代方式,以維護民眾權益。
- 為打造更便利的文化消費體驗,並協助藝文產業跟上數位轉型趨勢,提升經營效率,文化幣首波特與全支付、全盈+PAY、icash Pay等3家電子支付共同合作,結帳時,文化幣支付不足餘額可以使用3家電子支付進行付款。
- 另由3家電子支付業者推出金流手續費優惠方案,歡迎有興趣的藝文業者多加利用。有關加入電子支付特約店家及優惠資訊,可洽窗口諮詢:
- 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:張小姐,02-2798-9688 分機2105
- 全盈支付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:張小姐,02-7752-0288 分機1618
- 全支付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:陳小姐,02-6605-0909 分機2104